平安劝导丨我自爱桐乡,人人爱桐乡~
为创建平安桐乡,提高我市市民出行安全意识,7月2日下午,我集团组织志愿者在复兴路与校场路交叉进行交通劝导活动。劝阻、制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驾驶人不文明交通行为。
小科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55条第3款规定“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,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”。
成年人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车自行车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,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。
此次活动旨在协助交通安全管理,劝导交通违法行为,助力于提升人人为平安的意识。我自爱桐乡,人人爱桐乡。